启东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采购询价公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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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东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,就行政执法记录仪进行询价采购(详细内容见下表)。
说明: 一、上表中货物最高限价以表中注明为准,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。 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 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 2.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。 三、报价注意事项: 1.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,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。否则,按照不响应处理。报价中含货物运输、装卸、分发、上楼、安装、验收、税金、检测、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。 2.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,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,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(加盖单位公章)递交至采购单位。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,请与采购单位联系。 采购单位:启东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: 联系电话:0513-83306187 地 址: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810(启东市公园南路199号)。 3.报价文件构成 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(加盖报价单位公章); (2)报价表: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清单格式填写。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,可附页说明。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;(报价表含列报价产品的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配置、产地、单价、总价、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)以及报价单位(盖章)、被授权人、联系电话、报价日期。 (3)质保、售后服务承诺书; (4)本次公告及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。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,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。报价文件须以信封密封,并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,否者视作无效。 4.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17年10月30日下午15:00前密封送至启东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办公室。 联系电话:0513-83306187。 地 址: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810(启东市公园南路199号)。 5.如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(不含三个),经采购人同意,可直接开标。 四、商务要求: 1.质量要求: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,产品内外包装完好。 2.质保、售后服务要求:质保期限按照国家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执行。 3.交货期: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货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。 4.交货地点: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,在其指定位置安装、安放,确保正常使用。 五、成交原则: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。 六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: 1.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,应在48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,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效能办备案。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,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效能办报告,否则按违约处理。 2.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,取消其成交资格、记入不良信誉,并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 七、付款方式: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100%。 启东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: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(启东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暗访设备询价表)
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,手填无效。 单 位: (需盖章) 联 系 人: 联系电话: 时 间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中共启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办 电话:0513-83312392 传真:0513-83311414
地址: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 邮编:226200